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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海口开发商竞得玉沙村“宝地”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殘念    时间: 2008-9-9 02:05
标题: 海口开发商竞得玉沙村“宝地”
海口市召开了玉沙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推介会。会上,不少开发商应邀而来,他们纷纷表现出了对玉沙村的极大关注和热情。玉沙村固然是“风水宝地”,但是对开发商实力的要求也非常高,不光要缴纳保证金2亿元,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须在5年内项目竣工。也就是说,在2013年前玉沙村改造完毕,呈现出来的将是一片高档的休闲商业区。  玉沙村出让土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,处于海口中心区域——金融贸易区,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、酒店、商务办公和居住混合用地。出让土地中,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不大于66354.48平方米,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;商服用地面积不小于81099.92平方米,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。
  玉沙村出让地块不收取换地权益书,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,按用地规划技术指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,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。竞得人必须按批准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,在该用地范围内建设派出所、文化活动站、幼儿园、卫生站、邮电所、电信支局、银行、公厕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相应的市政公共配套设施,总建筑面积约7850平方米,建设完后无偿交给政府使用。
  另外,该地块的停车位除按照《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要求配建车位外,还需要另外再提供3000个开放式社会停车位。
 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,1年内提交竞得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时间表。竞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,2年内动工建设项目;在签订合同之日起,5年内项目竣工。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,应该提前30天提出延建申请。经政府同意延建的,项目延建时间不能超过1年。
  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亿元人民币,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账户。竞买成交后,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余款自动转作履行合同的土地定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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