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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拍200万房产300万不让竞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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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9-9 02:14:5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海口晚报网9月8日讯 “一处房产起拍价为200万,我愿意出300万元参与竞拍,但拍卖公司却不给我报名,结果该房产昨天208万就被拍卖了,这算怎么回事呢?”7日上午,海口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时显得十分气愤。
  
  拍卖前一天不让报名
  
   据李先生介绍,9月6日下午,他带着相关资料,到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的海南金程拍卖有限公司去报名,准备参与竞拍位于琼中县营根镇的一栋占地面积为728平方米的营业楼,但拍卖师却告诉他说,因为当天是周末,银行无法办理相关手续,所以不能给他报名。
  李先生告诉记者,正式的拍卖会要在9月7日才举行,他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,在拍卖前一天都应该可以报名。如果是因为周末转账有困难,那么他的竞拍保证金也可以交现金,但拍卖师对此却置之不理。他又提出能否询问拍卖公司领导,也没有得到答复。结果7日上午,这栋起拍价为200万的营业楼,在拍卖会上以208万元的价格被别人拍走。
  
  拍卖公司称错过报名时间
  
   记者随后找到了海南金程拍卖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丁宝了解情况。丁总经理告诉记者,实际上前些天,他们公司就已经登了公告称,位于琼中的这栋营业楼,“标的”的展示时间是2008年9月4日至5日,有意竞买者可以通过电话向他们公司进行咨询。而这个标的展示时间,实际上就是报名的时间,李先生是9月6日才过来报名的,已经错过了报名时间,所以无法给他报名。

  丁总经理说,7日的拍卖会,是按照《拍卖法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的。如果李先生对这次拍卖会有什么意见,他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。李先生表示,目前他已经准备就此事向省商务厅等部门进行投诉。
  
  律师说法

  展示时间即报名时间缺乏法律支持

  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苏子营告诉记者,对于拍卖公司相关人员的说法,他无法认同。苏律师说,标的展示是为了让竞买人充分了解拍卖物,对拍卖物的价格作出更加合理的判断。需不需要标的展示时间,是竞买人的权利。该拍卖公司把标的展示时间同报名时间画等号,缺乏相关法律支持。因此李先生不但可以向省商务厅投诉,也可以向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。(苏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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